为促进密码与数字经济安全领域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发挥密码与数字经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平台优势,汇聚本领域高水平研究力量,构建高效的协同创新体系。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密切相关、具有重大科学意义和广泛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
一、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申请。
(二)每项课题需由至少一位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作为合作者共同完成,并在申报书中体现其合作关系。
(三)作为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或在研不超过1项。
(四)申请课题应符合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完整,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二、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及重点支持课题方向
(一)主要研究方向
1.后量子密码与隐私计算
2.数论基础理论与算法
3.智能化密码分析与设计
4.数字金融安全与风险度量
(二)重点支持课题方向
1.后量子密码跨平台高效实现与测评
2.高等级密码芯片测评与芯片漏洞库构建
3.基于人工智能的密码测评理论与工具集构建
4.基于可证明安全理论的密码防护与测评新方法研究
5.基于随机周期理论对金融市场周期性风险的研究
三、开放课题类别
(一)一般项目
按照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设置,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项,考核对象是课题申请人。
(二)重点项目
按照实验室重点支持方向设置,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5万元/项。重点项目结题须有代表性的成果产出,考核对象为课题申请人和我室合作研究人员。
四、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根据指南拟制《密码与数字经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经课题依托单位同意并签字盖章后,向实验室提出申请。
(二)申请课题应符合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完整,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经费预算合理。
(三)实验室组织专家对开放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拟资助的开放课题以及资助额度。
(四)实验室将在网站公布开放课题立项名单,并下达立项通知书。
(五)申请人应于收到立项通知的两周内,签订项目任务书,报本实验室核准后开展工作。
五、课题管理
(一)本年度开放课题执行周期2年。结题验收一般在课题期满后1个月内进行。
(二)申请人应在立项后的每年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在课题执行期结束前提交结题报告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成果奖励、经费使用等相关证明材料,不按时提交的课题将停止资助。
(三)一般项目应在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中国密码学会(CACR)推荐的B类及以上或其它同档次学术会议或期刊上以“密码与数字经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已录用)。
重点项目应在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中国密码学会(CACR)推荐的学术会议或期刊(或同档次学术会议或期刊)上以“密码与数字经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已录用),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其中至少2篇论文发表于CCF/CACR A类或其它同档次学术会议和期刊。
(四)由开放课题资助产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归本实验室和作者所在单位共同所有,密码与数字经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须为完成单位之一。未按以下规范署名的成果在结题考核时将不予采用:
中文署名:密码与数字经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
英文署名: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ryptography and Digital Economy Security
(五)由开放课题资助的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应注明研究成果为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无以下标注的成果在结题考核时将不予采用:
中文标注:密码与数字经济安全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
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ryptography and Digital Economy Security(No. ×××)
六、经费管理
(一)课题经费的开支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科学技术部关于全国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
(二)课题经费分批划拨,任务书下达后划拨第一批经费,年度报告合格之后划拨剩余经费。
(三)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
(四)资助课题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终止资助。
七、提交要求
(一)申请人应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邮箱(word文件及签字盖章扫描版pdf文件,文件名及邮件主题命名方式:所在单位-申请人-合作者-课题名称),并抄送实验室合作者,合作者需回复邮件给实验室确认合作意向。
(二)开放课题申请及合作意向确认截止日期为自通知发布后30天内(以邮件提交时间为凭)。
(三)申请人依托单位应为法人单位,印章名称应与依托单位名称一致。
(四)项目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及任务书纸质版一并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仝乐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淦昌苑D座208
电 话:0532-58638621/15698152801
邮 箱:skl-crypto@sdu.edu.cn